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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维修
原项目编号: 2022BFJGZ0068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年区属学校暑期维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标段编号:2022BFLGZ00245)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如下说明: 一、招标文件部分 1.为响应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执行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说明如下: (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发布。 (3).本项目执行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同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中“11. 价格调整”进行修改,修改后如下: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约定的钢材、商品混凝土(用于措施施工的除外),且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有信息价的材料方可调整,调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里明确的工程数量为准,未明确工程数量的不予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 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 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 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 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详见附件)±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确定。” 二、其他说明 1.关于企业更名通知: 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更名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由“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关于投标投标保证金账户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户名为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市庐阳区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68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2年4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