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拆迁复建点仰光地块(包河区世纪姚公安置项目)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127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拆迁复建点仰光地块(包河区世纪姚公安置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5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BGZ01278 按招标人要求,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条“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款”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且节点计划如期完成,所有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均经监理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过程中按月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该单体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单体装修阶段及室外附属施工阶段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室外附属配套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8%,项目正式电通并且消防验收工程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0%,交付使用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3%,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2)质量安全创优创奖支付方式:竣工交付时支付 50%,余款在结算审计后支付。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则在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100%(无息)。”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请问施工管理是否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请明确。 答:施工管理专业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7、66223831 2022年7月4日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