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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巢湖市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槐林段)
原项目编号: 2022BFMGZ0127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巢湖市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槐林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2BFMGZ01276)
各投标人:
1.
按招标人要求,现将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价格调整:不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16.3 政策性调整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1.招标公告3.3项规定“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评分标准表2.2.2(4)项,类似项目经理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岗位。
并且评分标准表2.2.2(4)对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认定标准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本项目拟委任技术负责人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岗位。”
请问,评分标准表2.2.2(4)中项目经理业绩的认定是否可以与招标公告及评分标准表2.2.2(4)中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认定标准保持一致,即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
2.本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第3条关于项目经理获奖的回复:“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作为主要贡献人在国内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获奖证书及颁发文件(或颁发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获奖工程的详细信息,包括奖项级别,颁奖单位,颁奖时间、项目经理岗位信息等。若网页截图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岗位的,可另行提供该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或完工鉴定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佐证。”
提问1:若项目经理获奖文件能体现主要贡献人还必须要在网页截图上体现项目经理岗位信息吗?
提问2:在此条回复中要求获奖工程的网页截图须体现的项目经理岗位信息是指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获奖工程中必须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还是担任其他岗位(如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也予以认可?
答: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获奖工程中作为主要贡献人,则予以认可。
招标人:合肥环巢湖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人民路385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仰泳
电 话:0551-823126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
2022年7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