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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经开玉蕾路以东土方清运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SGZ0140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经开玉蕾路以东土方清运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SGZ0140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各投标人现对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 (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 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号 联系人:徐晓民 电 话:0551-625895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2年7月14日
请问:我单位有一业绩为纯土方业绩,业绩金额满足此次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因没有设计单位,所以竣工验收报告中无设计单位盖章,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