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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29合相路(护城至大张)、G329合相路(小普至定远界)安全设施及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136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29合相路(护城至大张)、G329合相路(小普至定远界)安全设施及交通工程-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GZ01360-1、2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7月29日11:00”; 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至“2022年7月29日11:00”;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9月29日 修改为: 1.3.2 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0月9日 2、本项目第二章总则“3.5.3”与“3.5.5”: “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标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址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修改为: “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标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址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3、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1) 主要人员 1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6分 项目经理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6分。 项目经理业绩 9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担任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每个业绩得4.5分,本项最高得9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项目经理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 11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4分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4分。 项目总工业绩 7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总工具备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每个业绩得3.5分,本项最高得7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2.2.2(2) 技术能力 10分 企业获奖 4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詹天佑奖”、“交通部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 注: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每获得一项奖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获奖 6分 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曾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詹天佑奖”、“交通部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注:1)每获得一项奖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同一项目不累计记分,以最高等级的为准。 2.2.2(3) 履约信誉 15分 信用评价等级 15分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价等级: 1、2019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2、2020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3、2021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注: 1)本项满分15分; 2)其余情况均不得分; 3)以上不同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可累计加分; 4)每一年度的信用等级以安徽省的优先确认,如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则按此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如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中无评价等级的,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均无评价等级的,则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视为A。 5)投标人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第(十二)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格式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等级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扫描后通过“商务文件其他材料”窗口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2.2(4) 业绩 9分 投标人业绩 9分 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备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企业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可得9分。 修改为: 2.2.2(1) 主要人员 1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6分 项目经理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6分。 项目经理业绩 9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担任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每个业绩得4.5分,本项最高得9分; 3)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项目经理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 11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4分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4分。 项目总工业绩 7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总工具备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1)每个业绩得3.5分,本项最高得7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2.2.2(2) 技术能力 10分 企业获奖 4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者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交通工程优质奖”、安徽省“黄山杯”、“詹天佑奖”、“交通部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 注: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每获得一项奖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获奖 6分 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曾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交通工程优质奖”、安徽省“黄山杯”、“詹天佑奖”、“交通部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注:1)每获得一项奖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同一项目不累计记分,以最高等级的为准。 2.2.2(3) 履约信誉 15分 信用评价等级 15分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价等级: 1、2018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2、2019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3、2020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4、2021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5分。 注: 1)本项满分15分; 2)满足上述要求下,任意一年得5分;任意连续2年得10分;任意连续3年得15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 3)每一年度的信用等级以安徽省的优先确认,如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则按此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如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中无评价等级的,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均无评价等级的,则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视为A。 4)投标人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中第(十二)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格式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等级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扫描后通过“商务文件其他材料”或“履约信誉”窗口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2.2(4) 业绩 9分 投标人业绩 9分 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备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企业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可得9分。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工程项目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既已要求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双资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只要求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资格、项目总工资格只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显然是不合理的,针对交安、机电双资质,应要求业绩、人员具有相应要求,而不能只满足交安部分要求,为避免有限制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为: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 3.5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等专业)或交通机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6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 回复:详见变更公告。 2、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与上述1同理,主要人员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建议修改为: 项目经理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或交通机电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 6分。 项目经理业绩建议修改为: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担任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建议修改为: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或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土建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或交通机电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 4 分。 项目总工业绩建议修改为: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总工具备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业绩建议修改为: 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3、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都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显然与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以交工时间为准前后要求不一致,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故建议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修改为以交工时间为准。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4、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信用评价等级: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价等级: 1、2019 年度信用评价为 AA 的,得 5 分; 2、2020 年度信用评价为 AA 的,得 5 分; 3、2021 年度信用评价为 AA 的,得 5 分。 注: 1)本项满分 15 分; 2)其余情况均不得分; 3)以上不同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可累计加分; 4)每一年度的信用等级以安徽省的优先确认,如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则按此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如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中无评价等级的,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若安徽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均无评价 等级的,则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视为A。 因目前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尚未发布,而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已发布,若按照上述要求评定信用评价等级,则有限制安徽省以外投标人的嫌疑,此评分条件设置具有排他性,故建议修改为: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价等级: 2018-2021年度连续三年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等级为 AA 的,得 15分;任意两年评定等级为AA的,得10 分;任意一年评定等级为AA的得 5分。 注: 1)本项满分 15 分; 2)其余情况均不得分; 3)每一年度的信用等级以安徽省的优先确认,如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则按此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如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中无评价等级的,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若安徽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均无评价 等级的,则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视为A。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5、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企业获奖与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获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如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省级交通优质 工程奖是否属于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6、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1)主要人员中要求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担任项目经理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我司的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公路机电业绩,公路机电也属于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这一范畴,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请给予明确。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7、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技术能力中要求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曾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詹天佑奖”、“交通部优质工程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请问安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徽交通工程优质奖”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请给予明确。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8、我公司所投G329 合相路(护城至大张)、G329 合相路(小普至定远界)安全设施及交通工程-1 标段;G329 合相路(护城至大张)、G329 合相路(小普至定远界)安全设施及交通工程-2 标段,发现有以下疑问,请给予答复: 一、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中。“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标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址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请问:上述中下列三项业绩证明资料是否全部提供还是只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回复:(1)、(2)和(3)须同时满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计圣 电 话:0551-651179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日期:2022年7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