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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预留地块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147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预留地块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GZ01479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各投标人: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分子膜材料项目二期预留地块工程项目最新的清单控制价及图纸已上传,本次招标以清单文件通道发放的“2022BFFGZ01479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补疑(2022.07.14发).zip”和工程补图通道发放的“最终版图纸2022.7.13.rar”为准,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并按最新发放的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P58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综合实力中“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1 分”。

请问:我单位获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2021 年度安徽省建筑业 50 强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第58页2.2.3业绩、奖项荣誉,投标人奖项荣誉中“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得3分。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工业厂房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请问第2条是否可变更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工业厂房或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答: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综合实力”中约定"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经咨询我司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为“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其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应等同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 2020 年度安徽省住房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优秀建筑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判定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统一认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王

  话:0551-655309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912;66223831

2022年7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附件:2022BFFGZ01479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