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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路、凤庆路及安居路幼儿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CGZ0155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双墩路、凤庆路及安居路幼儿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CGZ01557
我单位获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1年度安徽省建筑业50强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安徽省建筑业10强县(市)10强区 50强企业名单的通知
回复:若该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 月1 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建筑面积18410平米,合同估算价约11305万元。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条件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9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项目招标类似业绩要求一般为造价或者面积指标满足任意一个即可,且本项目要求业绩时间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017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开工时间在2015年,由于建筑市场材料和人工价格涨幅较大,2015年与如今的建筑市场单价差距较大,单方面要求造价指标是否无法体现招投标的公平竞争性?为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也便于业主本项目单位招标选择出更优质施工企业,建议本项目的业绩要求平行增设面积指标的业绩要求.建议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900万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800平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增加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其他方面要求:第30条:投标人负责完成前期报建及验收涉及的相关水土保持、环评、规划核实等所有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在本次招标范围,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
联系人:孟工
电 话:0551-663935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2年7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