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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路、凤庆路及安居路幼儿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CGZ0155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双墩路、凤庆路及安居路幼儿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CGZ01557 1.合同中8.7.2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能否明确? 回复:此条款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2.合同中14.5.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能否明确? 回复: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招标文件P56,第2.2.3(2)项“技术评分标准,施工方案及重难点措施”要求:“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现项目招标未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请明确对于此项是否还作做要求? 回复: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保留此项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 联系人:孟工 电 话:0551-663935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2年8月1日一、投标人疑问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