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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施工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NGZ0167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施工项目(北地块)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NGZ01672-1)

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3)诚信履约中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得分为: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 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 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 自 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 果为优秀的得 1 分。 备注:1.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 3.除安徽省外,其余省市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对照安徽省执行。(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 2020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优秀建筑业企业等)。

据查,部分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颁发过省级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但有评选过类似荣誉奖项,如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公布某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请问某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是否被认可?

  回复:若该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 2021年1月1日以来(注:2021年1月1日以来指的是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时间或者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发布文件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11.1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 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 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该项目招标文件未见可调主要材料一览表,请明确可调主要材料,是否包括,钢筋、预拌砼(砂浆)砂、石,砌块,人工、机械是否均包含在此次调差范围内?

  回复:可调整价差一览表已随清单控制价一同发布,请投标人从清单控制价窗口下载并查看。

3、 招标文件P4页,如下图:

 

请问此处是否指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1)和(2)需要同时具备,还是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回复:请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中的表述:

“3.2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开标时间延期

1、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2年91 10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1 10 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 楼10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29110:00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修改如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9    12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9    1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8211730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修改如下:

2.4

 

招标文件的 异议

时间:20228211730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址: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文宇

话:0551-873810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2年8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2日

附件:2022bfngz01672-1项目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