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137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GZ01370-2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澄清
1.本标段第1次发布的答疑文件的文件名称有误,现更正为“2022BFFGZ01370-2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文件内容不变。
2.按招标人要求,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2.1 条第(2)款内容做如下调整: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事实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2]453号文,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第五条: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建市政工程(含工程总承包类) (见附件1)适用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联合体投标。附件1:特大型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疑: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60000万元,属于特大型房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反建市函[2022]453号文规定,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本项目修改1.4.2条款,应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为定性评审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2.疑问: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不超过 2 个业绩,具体业绩要求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 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施工业绩。 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包括 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①单个合同业绩金额; ②单个合同建筑面积;③该公共建筑的主要用途。请问,如果中标书、合同和竣工资料里体现不出来项目为公共建筑和用途,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项目类别及用途的资料是否认可?
答:若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该公共建筑的主要用途的,可另行出具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
3.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函处,是填写“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2 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还是“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2 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2 标段”?
答:以上两者均可。
4.招标文件P283,“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是否可以写成“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招标项目名称) 2标段施工招标”?
答:可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模块是否可以保留标题,内容写“无”或划“/”?
答:可以。
6.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是否保留格式,内容写“无”或划“/”?
答:可以。
7.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请问: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车辆段工程属于交通运输类工程,提供大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车辆段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地铁工程中车站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地铁工程中区间工程不属于公共建筑。
8.招标文件P57,项目经理业绩中“.…..(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可以作为本项评价因素”,请问:2.2.3(1)业绩、奖项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本项评价因素?
答:可以。
9.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正文内容”中需提供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业绩、信用评价、投标人资质相关资料,此部分资料已在商务文件中上传,请问此处是否可以不重复上传,备注详见“商务文件”即可?
答:可以。
10.生命健康学院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需删除此内容?
答:生命健康学院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河道工程中是否只有左侧河道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左侧河道是指主校门西侧河道?
答:河道工程中只有左侧河道(即主校门西侧河道)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招标范围划分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补疑。
12.因2020年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实现重组,目前宝武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重组集团,并无实际钢厂,推荐品牌中宝武钢是否为宝武集团旗下宝武鄂钢等实体钢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采用。
13.根据“合建〔2021〕173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增加人工单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中总工期为648日历天,而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至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9日共649日历天,两者不一致。
答:工期不变,将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2年9月21日。
15.用新点制标软件打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中包含有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
项目经理业绩、信用评价、投标人资质、BIM 施工方案演示(以 U 盘 形式递交),与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内容重复,请问是否需要 重复导入对应资料?
答:无需重复导入。
16.招标文件 P283,“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是否可以写成“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招标项目名称) 1 标段施工招标”?
答:否,应写成“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招标项目名称)2标段施工招标”。
17.招标文件第20页中,本项目要求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若获得“鲁班奖”给予中标整个合同结算价1.0%的奖励,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给予中标整个合同结算价1.0%违约金。请问本项目若获得鲁班奖,且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情况下,是否给予中标整个合同结算价1.0%的奖励且不进行违约金处罚。
答:本项目若获得鲁班奖,且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情况下,不进行违约金处罚。
18.现场已安装4台变压器,本次招标工程是否可以使用现场已安装的变压器?
答:不可以。
19.本项目项目名称为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2 标段,招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部分,标段部分是否写2标段还是画斜线即可?
答: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人:盛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7、66223831
2022年8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