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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历口路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06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历口路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BGZ0206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外省企业提供盖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的文件,文件可证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提供的某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外省优秀企业名单无法体现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以 2 分认可。

外省优秀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2:是否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信用评价市政AAA即可?

答:是。

疑问3:是否接受子母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答:不接受子母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疑问4:我司为湖北省企业,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头〔2022〕 415号”文“关于对2021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进行表扬的通报”,湖北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分为“2021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名单”和“2021 年度重要贡献企业名单”,我司在“2021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名单”(有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且根据2022年8月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为优秀的意见”,该意见充分认可我司为“2021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名单”企业,认定我司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该意见盖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是否满足“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为优秀的得3 分”的要求?

答:若提供的某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外省优秀企业名单无法体现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以 2 分认可。

外省优秀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是否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认定为准?

答:是。

疑问6:招标文件中“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纵向偏差率(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差值占该评委最高技术打分的百分比)”、“当纵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 20%,同时横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 15%时,该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是否指的是技术文件评分的5分,不包含商务文件评分的10分?

答:是。

疑问7:招标文件第55页条款2.2.2(1)——业绩奖项荣誉,此处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奖项荣誉。 问题:请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此处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奖项荣誉是否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内容2:招标文件第55页条款2.2.2(3)——诚信履约——信用得分——合肥市施工总承包、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 情况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采用施工总承包信用评价结果(市政专业) AAA 级 2 分, AA 级 1 分。 问题:请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此处详细评审要求信用评价结果是否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较高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答: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奖项荣誉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详细评审要求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较高信用分级为准。

疑问8:招标文件P55-55页规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为优秀的得 3 分;除安徽省外,其余省市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对照安徽省执行。 提问:江苏省企业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百强企业是否等同于安徽省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优秀,可得3分?

答:若提供的某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外省优秀企业名单无法体现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以 2 分认可。 外省优秀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9:招标文件55页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奖项的,得3分。注:以获奖证书发放或颁奖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问:请问我单位获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是否满足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并予以加分?

  答:“省级优秀施工企业”需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版发的给予认可。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给予认可。

疑问10:市政桥梁(市政高架桥、市政立交桥)属于市政道路工程,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项目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获奖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应给与认可。

疑问11:获得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和“安徽省建筑业50强企业”是否满足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要求的“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

答:“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和“安徽省建筑业50强企业”满足“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要求。

疑问12:招标文件P55页,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设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奖项的,得3分。 因2017年以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没有组织参评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该奖项不具备连续性,请问可否添加具有同等级别的“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奖项? 因各省颁发的优秀施工企业奖项名称不同,请问由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是否满足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评审要求?

答:“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满足“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要求,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不满足“省级及以上优秀施工企业”要求。

疑问13:招标项目名称:历口路施工总承包项目;但是控制价清单等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历口路施工总承包。 请明确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答:历口路施工总承包。

疑问14:历口路(池阳路-龙川路)、历口路(龙川路-潭渡路)道路工程控制价和预算价都未超过2亿,而综合实力认定成果采用2.2.2(3),与“关于印发《建市函〔2022〕453号文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不符合。

答:本项目立项金额超过2亿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包河经开区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803

2022年9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附件:2022BFBGZ02060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