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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全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2BFGGZ0229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全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2BFGGZ02291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中第56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方中设计单位提供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或EPC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招标文件中第56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 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可以提供在建项目业绩? 回复:不可以,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补疑执行。 3.招标文件中第56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方中设计单位提供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或EPC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4.根据招标文件P13页3.4.1中提出本项目不适用免缴保证金政策,请问P134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人减免保证金承诺函”是否需要提供,请明确。如需提供,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2年10月18日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补疑执行。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补疑执行。
回复:无须提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