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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2年包河区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38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包河区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BGZ02383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和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变更为正在履约的业绩和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项目经理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和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如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2)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出该业绩同时具有公路和市政道路功能,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评审要求的,经评审予以认可。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1)“投标人奖项荣誉”原表述为:“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2分 项目经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2分,满分2分。 注: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奖项荣誉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奖项荣誉证明资料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8)“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原为“80分”,现变更为:“82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28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2年10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