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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龙兴家园室外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YGZ0230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龙兴家园室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YGZ02306

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 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但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对“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认定主管部门及名称不同(例如某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负责对“优秀建筑企业”的认定,而是由某建筑业协会负责认定颁发“某省(市)**年度建设行业优秀诚信企业”、“某省(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认可,认定单位须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 招标文件89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中“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招标文件中未查找到一览表相关内容,请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答:请各投标人在清单文件端口下载。

3、 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关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要求填写“承担         专业工程,占工程总投资额的    %”。因各专业工程报价需在联合体协议签订后开标前确定,无法精确占投资额的比例。请问,可否填写“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约50%工作内容 专业工程,占工程总投资额的50%”?还是按地块填写,占总投资比例: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中双方承担内容除以(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暂列金)比例填写?请予以明确。

答:联合体协议书中第4条 “承担     专业工程”无需填写,填写成员名称,具有资格及占工程总投资额即可。

4、 我司人员A/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疫情期间到期,由于疫情原因和所属地市政策原因未能及时进行 A/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复证工作,但是国家及所属地市行业主管部门有文件通知等有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我司同时提供疫情期间过期的A/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5、 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的民用建筑附属工程施工业绩。(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室外附属工程。”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施工业绩,提问1如提供PPP业绩并且投标人能提供该业绩的施工合同,是否予以认可并得到加分;提问2如提供EPC业绩并且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是否予以认可并得到加分。

答:认可,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请问:“附属工程须至少同时包含下列3项工程范围:绿化工程、道路、围墙、景观小品、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及弱电工程。”是否也仅针对(1)中业绩?

 

答:(1)和(2)业绩中要求的附属工程范围均为备注中所述,本项目业绩中所要求的附属工程须至少同时包含下列3项工程范围:绿化工程、道路、围墙、景观小品、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及弱电工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

联系人:许工

话: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82

              2022年10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附件:2022bfygz02306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