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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WGZ0268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内容表述:P16页,7.4.1履约保证金的表述:“二、运营保证金:在项目开工(以开工令为准)前,中标人须缴纳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的10%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运营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无息,返还方式见运营合同)。”

需澄清问题:该部分运营保证金支付方式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和省市地方相关规定的风险。建议:本项目运营保证金采取履约保函的方式且总额不超过平均6个月的运营管理费。

建议:本项目运营保证金采取履约保函的方式且总额不超过平均6个月的运营管理费。

回复:本项目为县重大民生工程,涉及萧县140万人生活用水,项目工程特殊,故运营保证金相关条款不作调整。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为新建单个供水厂处理规模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供水(或农村饮水工程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包括改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请问若EPC合同或施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为新建工程,是否可以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亦或合同名称沿用老项目名称(如XX水厂改建工程),实际上是一个全新的水厂新建工程,是否可以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

回复:EPC合同或施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为新建工程,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合同名称沿用老项目名称(如XX水厂改建工程),实际上是一个全新的水厂新建工程,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门槛业绩满足①同时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可由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成员分别提供);②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过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何认定,是指投标人独立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牵头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吗?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独立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本项目投标中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仅作为所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牵头方或成员方且仅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中一种,还应提供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中的另一业绩,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萧县画都水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政务大楼B座6楼

编:235200

联系人:毛主任

话:0557-50227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2年12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附件:2022BFWGZ02687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