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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活水引流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70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活水引流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BGZ02700 各投标人: 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4.4(5)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4.4(6)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4.4(7)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4.4(9)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3.8 评标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3.7.1 3.7.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7.1 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1.请问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答复: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24个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磨滩村大丁组01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2年12月14日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 针对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总则“1.4.4”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