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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县官亭镇通航小镇、通航产业园、生态园道路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EGZ0279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官亭镇通航小镇、通航产业园、生态园道路建设工程招标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EGZ02796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请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同金额不少于 9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请问某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未明确桥梁工程施工内容,投标人提供此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能否有效证明含有桥梁工程施工内容?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若不能完整或者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可另行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3)诚信履约一栏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备注:1.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3.除安徽省外,其余省市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对照安徽省执行。” 问:我公司为湖南省建筑业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定的湖南省“建筑强企”也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住建部门颁发。是否认同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请予以明示,为盼!(后附湖南省“建筑强企”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查询网址链接及截图。) 答:若“建筑强企”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4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是否均可? 答:是的。 4.招标文件54页,2.2.2投标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黄山杯等,市级优质工程奖例如庐州杯等)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问:我单位承建的市政项目获得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所颁发优质工程,是否认可?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接受山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为投标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承建的市政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大奖,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为投标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P5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的2.2.2(3)“履约信誉”—— “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价”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 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据查,安徽省住建厅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称号为“优秀建筑业 企业” (例如安徽省住建厅公布了“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请问:企业注册地在山东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 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结果具体名称为“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30强企”,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若“全省建筑业30强企”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P5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的2.2.2(3)“履约信誉”——“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价”要求: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据查,安徽省住建厅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称号为“优秀建筑业企业”(例如安徽省住建厅公布了“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请问:我司企业注册地在山东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结果具体名称为“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30强企”,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若“全省建筑业30强企”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7.招标公告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 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时间、金额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中包含桥涵施工内容。请问工程内容包含桥涵工程是否予以认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请予以明示,为感! 答:不予认可。 8.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名称不一致,请问类似于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208/t20220825_7002042.shtml)发布的《2022年度山西省十强骨干、优秀骨干、骨干和中小型骨干建筑业企业的决定(第166号)》文件中,在附件3:“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9.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请问市政道排及管廊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10. 投标人详细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请问市政道排及管廊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11.请问招标文件P55评标办法2.2.2( 3)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答:若“建筑业百强企业”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二、澄清说明 1.部分投标人反映黄店路图纸压缩包无法下载成功,现已对该图纸单独上传,如出现其他无法下载成功的情况,请及时反馈。 2.现对本项目已发补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4”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1. “1.4.4(5)”修改如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1.4.4(6)”修改如下: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1.4.4(7)” 修改如下: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 “1.4.4(9)” 修改如下: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 联系人:邹主任 电 话:136965334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2年12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2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