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280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BGZ02804) 各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公告P3页1.1项目名称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2.1招标项目名称为“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2.1招标项目名称为“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为准。 疑问2:清单中显示有桩基工程,图纸和招标范围中无桩基工程,请问清单显示的桩基工程指的是哪个部位? 答:桩基工程是基坑支护图纸里的围护桩。 疑问3:请明确现场临电接驳位置及容量? 答:10kV下火点玉龙变18开关线路烟墩线231杆,临时变容量400kVA 疑问4:场区东侧高压线进场后是否需要进行防护? 答:需要,投标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疑问5:招标文件P7页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5日,经按开竣工日期计算,总工期为722日历天,请问以哪个工期为准? 答:经核算无误,以招标文件为准。 疑问6:是否可以提供项目西侧滨湖金茂悦小区及项目南侧高速时代城小区支护形式、地下室深度、和距本项目距离,以便做好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及过程后安全监测、监管工作? 答:无法提供,请投标人自行考察。 疑问7:请问场地西侧规划路是否有启动和投入使用时间,可否能用作场内临时道路和材料堆场? 答:西侧规划路计划明年(2023年)开始实施;不可以。 疑问8:请明确北侧绿地用途和,可否作为项目生活区、办公区和材料堆场? 答:项目北侧绿地为计划出让土地;本项目场地狭小,投标人自行踏勘、考虑,办公场地、生活区及材料堆放场地,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办理经济签证及经济索赔。 疑问9:包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答疑第三条“三、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1.3条回复,本项目需要开2个临时道口,请问该2个临时道口拟开设在什么位置?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疑问10:请明确临电的市政电源位置和变压器容量。 答:10kV下火点玉龙变18开关线路烟墩线231杆,临时变容量400kVA 疑问11:3.2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3.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自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为 1.4 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该业绩是否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是。 疑问12:招标文件P9页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5日。”经过计算不包含开工日期总工期为721日历天,是否将计划竣工日期改为“2025年1月4日”? 答:经核算无误,以招标文件为准。 疑问13:招标文件P68页2.2.1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中,“13、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与“11、重点、难点”重复,是否更改为“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答:不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2年12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