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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EGZ0286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EGZ02868

 

 

1.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项目为大型房建类项目,参标单位多为国企央企,为保证项目合理竞争,避免出现恶意竞价情况,建议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市函[2020]1073号规定,房建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为异常低价 。

例如:(1)BH202214地块总包工程项目,合同估算价:48000万元,执行异常低价。

2)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9473.506385 万元,执行异常低价。

3)合肥滨湖紫园大厦(后续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估算价:26097万元,执行异常低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此项目作为房建类的项目未设置下浮最上线。可能会存在有些单位投标为了保证价格分,恶意降低投标下浮率和围标的现象,低价中标后,难于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且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明确了对异常低价的评审。为了有效防止恶意低价情况的出现建议设置下浮最高限1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项目作为大型房建类的项目未设置异常低价,可能会存在有些单位投标为了保证价格分,恶意降低投标下浮率和围标的现象,低价中标后,难于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且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明确了对异常低价的评审。为了有效防止恶意低价情况的出现建议设置房建类项目异常低价,下浮最高限1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62,关于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请问我单位有所在地省份开具的认定为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函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P62,关于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请问我单位获得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6.  我方报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项目”招标活动,项目标段编号:2022BFEGZ02868。我单位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里面内容有如下疑问,望贵单位能给予澄清。请问:本项目是否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市函[2020]1073号规定,房建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为异常低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  疑问:技术标评审细则中为“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而附录中技术标格式则为“一、承包人建议书”、“二、承包人实施计划”、“三、其他内容”,请问以何内容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要求为准。

8.  关于综合实力认证成果要求的疑问:我司注册地在湖南省,目前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对施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定只有湖南省“建筑强企”这一项,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9.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提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我司曾获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先进勘察设计企业奖”。为避免争议,排除误会,特此请示,是否认定符合要求,望予以解答为感!

答:符合要求。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10.请提供前期规划文本

答:见补疑1。

11.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规委会审查合格同时并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合格,招标文件P63页方案深化设计(3分)要求,若投标人深化设计将对原规划方案进行调整。结果将与已通过审查的方案矛盾,导致所有项目前期报批工作无效。此得分项要求无意义。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P62,关于综合实力认定结果,我公司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未划分认定类别。我公司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建筑强企”。请问,我公司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的“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否可以认定为“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13.招标文件P62,关于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请问我单位有所在地省份开具的认定为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的函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运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 316 号

联系人:苏工

话:0551-6257104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2年12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附件:2022BFEGZ02868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