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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国际人才公寓青年公寓(B地块)建安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11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人才公寓青年公寓(B地块)建安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0112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62页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1年11日以来(以发布时间为准),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问:我司2022年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认定为综合实力优秀企业,是否认可?

答: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能够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到,且为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发布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方提供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钢筋、型号都是具体的规格、型号,而招标清单的清单特征中描述的都是钢筋范围,价格不能填写,请问招标方如何处理?

答:投标人可根据提供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填写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内容即可,具体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63页,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民用建筑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经查询,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39号),“第七条“黄山杯”奖的评选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不再细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招标文件设置“投标人承接的民用建筑项目”这项评审条件,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建议:将“投标人承接的民用建筑项目”调整为“投标人承接的建筑项目”,请给予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次招标有A地块幕墙工程,但招标方的图纸仅仅是B地块的,请贵司提供A地块幕墙图纸以方便我司做BIM及施工组织设计。

答:招标图纸已提供,邻里中心幕墙即为A地块幕墙。

5.请提供本项目建筑总图。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

6.请提供邻里中心幕墙工作面移交时间。

答:已具备移交条件,具体情况自行踏勘。

7.招标人重要提示中“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搭设场地,上述三区须由中标人场外自行解决”,请问场内办公区、加工区等是否可由中标人自行规划搭设?

答:中标人自行考虑

8.招标文件P184格式模板中,“信用评价等级承诺”一项,在新点做标软件中无对应上传位置,是否上传至软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诚信履约”一栏?请确认。

答:可以。

9.招标文件P9,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本项目要求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确保“黄山杯”奖项,争创“鲁班奖”。对未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中标人给予 10 万元的违约金;对未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的中标人给予 20 万元的违约金;如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对中标人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金额在获得相应荣誉后得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奖励金额)。”

请问,在招标文件格式模板“一、投标函”中工期质量,是否只需填写“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本项目要求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确保“黄山杯”奖项,争创“鲁班奖”即可?请确认。

答:填写“质量标准:合格”即可。

10.招标文件P9计划工期给出的计划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得出总工期为901天,总工期要求为900天,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计划工期:900 日历天。

11.在投标文件软件版施工组织设计界面要求对应节点“信用评价、综合实力认定成果、BIM施工方案演示”如下图

 

“信用评价、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节点在商务文件中已经提供,BIM施工方案演示需要现场递交,请问此处是否需要重复提供?请明确。

答:无需重复提供。

12.招标文件P35中关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如下

请问如我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

答:可以。

13.招标文件P13页3.4.1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请问商务文件P173页“投标人减免保证金承诺”该节点能否删除或无需填写?请明确

答:无需填写。

14.招标资料未见本项目施工总平面图及A地块邻里中心结构图纸,能否提供?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

15.能否明确A地块邻里中心幕墙工程具体可以进场的施工时间?

答:已具备移交条件,自行踏勘。

16.暂列金745万是否另外计取税金?

答:暂列金745万为不含税金额,需另外计取税金。

17.招标文件要求临时用水用电结算时按照千分之7结算不合理,是否可以调整成按实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项目红线内存在临时住房临时围挡及菜地等未迁移,建议由建设单位于开工前完成迁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吴艺  

话:0551-635306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3020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附件:2023BFFGZ00112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