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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及市中医院建设项目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03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及市中医院建设项目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二次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GZ00035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在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业绩。本条属于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事实依据:本项目设置200 万元的磁屏蔽(或防 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不合理。

1)磁屏蔽或防辐射工程正常和装饰工程或者医疗专项工程一起招标,没有特需的技术要求,并和装饰工程紧密相联,招标人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是为特定的投标人制定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2003年第3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2)如果属于招标遗漏可以采用零星工程招标,设置特有200 万元磁屏蔽工程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建议更改: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装饰或医疗净化工程施工业绩(须含磁屏蔽或防辐射工程)。

3.2.1商务文件评审中各项业绩要求:自 2017 年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装饰或医疗净化工程施工业绩(须含磁屏蔽或防辐射工程)。

答: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且招标范围包含装饰装修、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内容,无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4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业绩。”

招标文件P23规定“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招标文件P55规定“(3)投标人业绩(如有)和项目经理业绩(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疑问1:若施工合同内容中包含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疑问2:若合同协议书等招标文件P23 附录3规定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未能明确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的金额,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或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审计结算资料作为其证明资料?请明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业绩中包含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的金额,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

 

 

 

3、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是否是需要对《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进行单独响应?

答:投标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要求进行响应。

 

4、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如果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合同条款内容中没有与“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完全一致的文字。但项目名称和合同条款内容中有相近文字且工程实质施工内容相同的,如项目名称“辐射防护、放射防护、直线加速器机房改造、防护改造等”,合同条款内容名称“防护工程、射线防护等”。可否认定为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业绩?

答:予以认可,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需要。

 

5、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如体现不出投标人名称,需要另行提供承建或参建的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投标人名称):

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施工属于医院主体工程的附属专项工程内容,在主体工程后期阶段,业主单位才进行专项单独招标。如合肥三院新区2021年主体工程招标并开始施工,但是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在2023年才进行专项招标。“安全标准化工地奖项”一般由主体工程承建单位在施工期间获奖,颁奖文件并不体现附属专项工程承建或参建单位。请问通过提供业主证明,证明磁屏蔽(或防辐射、或磁屏蔽及防辐射)工程属于医院主体工程的附属专项工程内容且施工地点位于主体工程内,工程合同是与业主方签订,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奖项荣誉吗?

答:予以认可,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需要。

第二部分

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政策文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号)”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号),支持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0、66223831

202321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5日

附件:2023bffgz00035项目(二次)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