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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水湖镇城西大市场改造工程EPC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CGZ0048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水湖镇城西大市场改造工程EPC项目补疑2招标项目编号:2023BFCGZ00483 1、问:招标文件P59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2.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因我公司系外地企业,对企业实力或奖项的认定工作一直由我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我省级住建厅并不负责此类评奖工作,评定结果为省建筑业先进企业,请问该奖项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获奖证书认定时间是否可以调整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答:若“企业实力认定工作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获奖证书认定时间不能调整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2、问:招标文件P59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2.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此类评审标准一般在规模较大工程上才设置(一般造价在5亿元以上),本工程设此评审标准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能否取消? 答:不取消。 3、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的诚信履约(p59)要求:“2.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 2022 年 1 月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我单位获得了注册地所在地(非安徽省)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1年度省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颁发时间为:2022年8月,并同时颁发了获奖文件和官网获奖结果公示,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并在评标定标中予以认可? 答:若“2021年度省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在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人:杨冬冬 联系方式:0551-666609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3年4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