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东方大厦22-26层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51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东方大厦22-26层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GZ00512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信用得分 5分 合肥市施工总承包、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采用装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AAA级5分,AA级3分。 修改为: 信用得分 5分 合肥市施工总承包、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采用装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AAA级5分,AA级3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承包人签订合同前需向发包人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并须经发包人确认,该联合体工作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票由牵头单位开具。” 修改为: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承包人签订合同前需向发包人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并须经发包人确认,该联合体工作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一条:“6.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进行网上公示”。 东方大厦22-26层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请问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要求的企业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系人:吴玉龙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2023年4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