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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GGZ0055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施工补疑3(2023BFGGZ00551) 各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现修改后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中标后,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至收款单位 (某成员单位名称),发票由收款单位 (某成员单位名称)开具,招标人仅向收款单位支付费用,联合体成员的费用由收款单位自行支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 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低于30%)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0551-6532653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3年4月11日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