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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45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2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GZ0045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2次)、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二次),投标文件格式中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以“东方大道(阜阳北路-凤麟路)涉铁设计”为准。
2.招标文件第4页,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与第一次招标要求一致,因本项目为市政类项目,且招标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和桥梁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为保证项目公平,建议修改为第一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及以上职称。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第50页
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4页3.7(1)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对联合体牵头人要求较高。请问信用评价评分要求的工程设计类别信用评价是否应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第4页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工程涉及专业较多,且以道桥专业为主。请问: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是否满足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
5.招标文件第5页6.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10时00分,与招标文件第5页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2日00:00至2023年5月12日10:00不对应。请问:招标文件第5页6.1开标时间是否为2023年05月12日10时00分?
答:详见延期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现变更为:“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及以上职称。”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投标人信用评价 |
3分 |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级得2分;B级得1.5分;其余等级或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注: (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3)如联合体投标人,上述评分要求的工程设计类别信用结果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为准;工程勘察类别信用结果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为准。 |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信用评价 |
3分 |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级得2分;B级得1.5分;其余等级或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注: (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3)如联合体投标人,上述评分要求的工程设计类别信用结果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类别信用结果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一方的为准。 |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5月22日11:00”;
2、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 0551626494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3年5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