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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美磨滩桥梁美化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071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美磨滩桥梁美化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3BFBGZ00712 第一部分: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进行如下修改: “3.1.4 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下列之一: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内容。” 修改为: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第二部分:延期公告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5月22日14: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5月22日14: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3年5月11日17:30前”。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疑问1.关于项目经理300万桥梁业绩的质疑。作为施工单位认为不应该设置市政桥梁这样的说法,公路桥梁和市政桥梁有什么大的区别吗? 答:详见本变更公告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12 2023 年5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