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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园博园机场跑道修复及相关配套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77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园博园机场跑道修复及相关配套项目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FGZ00774-1/2 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情况进行评价。”请问: (1)安徽省市政协会颁发的“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给予认可? (2)市政主干道或快速道兼一级公路项目获得的安徽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徽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是否给予认可? 答:满足评审标准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3.由于本项目包含1标段和2标段,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整个项目做一份BIM演示还是两个标段分别做BIM演示(两份),请贵单位予以明确。鉴于本项目1、2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大致相同,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论投标人投标1个或2个标段,均制作一个不超过10分钟的BIM视频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即分为两个标段独立制作。 4.我单位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则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是否可以填写“无”。 答:可以。该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 5.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未明确1、2标段施工里程,请明确? 答:详见图纸桩号。 6.投标人资审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其中该单个业绩合同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的,予以认可。 7.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其中该单个业绩合同中须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的,予以认可。 8.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因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名称不一致,我单位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评审标准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9.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的通知”,因目前只公布入选工程名单,表彰文件及证书在2023年12月颁发,请问此入选名单中获得的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评审标准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10.请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诚信履约3个模块,此3项内容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体现,能否在模块中填写见商务文件即可?详见下附图。 答: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无需重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573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73、66223831 2023年5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