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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港路(机场东路—兴业大道)DN6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83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港路(机场东路—兴业大道)DN6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GZ00834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已竣工验收项目,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是中标查询网址截图,该网址必须为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3)长度和口径须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中体现,如无法体现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表中必须至少同时包含以下内容:1.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2.管道长度3.管道内介质4.发包人联系人电话、办公通讯地址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无法体现是自来水厂出厂供水管道的,须提供业主证明,证明管道介质为自来水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修改为: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为已竣工验收项目,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2.若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定点施工业绩,可认定为多个业绩,须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署的年度框架合同协议(大合同)及单项工程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上述1、2备注:①长度和口径须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体现,管道内介质须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如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材料须说明开竣工时间、管道口径、长度、管道内介质、并附该业绩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办公通讯地址,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长度和口径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伪情况进行核查。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4.被确定中标无效的投标人业绩,无论该业绩是否竣工验收合格,该业绩均不予认可(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投诉处理决定书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关于该投标人业绩中标无效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为准)。

5.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2招标人重要提示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时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招标人将对该业绩证明材料真伪情况进行核查,若发现业绩证明材料存在造假或与实际情况不实等情况,招标人将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删除。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29日00:00至2023年06月06日14: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3年06月06日14:0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异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时30分前”,现延期到“2023年05月26日17: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3年5月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附件:2023BFFGZ00834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