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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葛大店路、目连路、甘棠路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084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葛大店路、目连路、甘棠路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BGZ00849) 1.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3.投标人详细评审奖项荣誉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4.编制工具中没有“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和“九、诚信投标承诺书”节点,请问是否可以在“其他资料”节点中上传? 答:可以。 5.葛大店路、目连路、甘棠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第6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规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发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疑问1:请问我公司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已入选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发布的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因目前只公布入选工程名单,表彰文件及证书在2023年12月颁发,请问此入选名单中获得的 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在开标前若未取得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未发布的,不予认可。 疑问2:请问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原市政金杯奖)是否等同于国家优质工程奖。 答:等同。 6.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P61)-2.2.1(1)-诚信履约-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疑问:我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为湖南省建筑业行业的领军企业,作为全省就业大户、纳税大户、投资大户,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连续多年评为湖南省“建筑强企”。2023年4月1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文件中已体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对我司企业综合实力认定为优秀,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7.招标文件P64: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如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①提交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 ②提交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文件(发布文件应体现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③提交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官网文件的截图及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问: 2022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2022 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川路99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2023年5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