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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淮路(十张路-育才路)DN8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90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淮路(十张路-育才路)DN800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FGZ00909 各投标人: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为已竣工验收项目,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若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定点施工业绩,可认定为多个业绩,须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署的年度框架合同协议(大合同)及单项工程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若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上述1、2备注: ①长度和口径须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体现,管道内介质须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若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材料须说明开竣工时间、管道口径、长度、管道内介质、并附该业绩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办公通讯地址,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长度和口径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伪情况进行核查。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4.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中标无效的,无论该业绩是否竣工验收合格,该业绩均不予认可(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投诉处理决定书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关于该投标人业绩中标无效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为准)。 5.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2023年5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