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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瓦埠路(五湖大道-龙湖北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CGZ0094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瓦埠路(五湖大道-龙湖北路)工程施工招标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CGZ00947

 

1.  招标文件中P5及P5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 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高架或市政道路(含高架或桥梁)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计划工期要求里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主车道具备通车条件;2024 年 7 月 10 日前全线完工。附图如下:

 

请问“2023年12月30日前主车道具备通车条件”,其中“通车条件”是否以主车道沥青面层完工为准?

答:通车条件以完成主车道底面层沥青为准。

3.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内容,具体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哪个对应窗口?请明确。

答:可以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项目经理承诺。

4.我公司参加长丰县瓦埠路(五湖大道-龙湖北路)工程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是否要求过高?符合国家哪条相关政策法规?能否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降低?

答:资质根据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核定,不能降低或提高。

5.我司为长丰县市政二级企业,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鼓励本地企业与大企业进行联合投标,参与本地项目投标,瓦埠路(五湖大道-龙湖北路)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而长丰本地企业只有四家一级市政企业,且前期评定分离已中不少项目,因此,我司建议瓦埠路(五湖大道-龙湖北路)资质要求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让更多企业参与竞争。

答:资质根据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核定,不能降低或提高。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

联系人:陶山

联系方式:0551-663981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35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附件:2023BFCGZ00947-项目招标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