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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JGZ0105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JGZ01058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P30页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是他在其他公司就职期间所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原就职单位),系外省评定的国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符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5页中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PPP项目施工业绩,是否可认为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3.招标文件P62页中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PPP项目施工业绩,是否可认为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4.招标文件P30页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

问:我公司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是他在上任公司就职期间所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原就职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符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中P29页附录5、P30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

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成员单位提供技术负责人?

答:可以。

6.招标文件中P31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问: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中标后提供,请明确?

答:在中标后提供,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附表2中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3879093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741

 20236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

附件:2023BFJGZ01058招标文件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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