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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096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3BFFGZ00962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本项目防水构造、建筑方案有所更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设计标准、方案、图纸更新材料》,已从“工程补图”通道上传,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方案更新后的项目最高限价,后期会通过补疑形式进行公示。 2、本工程建设标准高,为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招标人将对本工程中部分材料(详见附件2:轨道交通TOD甘棠路项目(—期)立面材料设计标准,已从“工程补图”通道上传,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样品进行标前封样,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查看,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材料的价格因素。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现场设置材料封样室且由发包人管理,承包人需将合格样品且经监理、发包人确认进行材料样品封样放置封样室,按单体及类别规范放置。如发包人对本项目使用材料使用的颜色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但费用不作调整。 样品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展示,请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自行前往,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6楼648室。 3、本项目《附件3 合肥包河区甘棠路TOD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已从“工程补图”通道上传,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4、本项目《附件4 甘棠路TOD补勘报告》,已从“工程补图”通道上传,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5、本项目位于D地块的幼儿园和位于A地块的幼儿园三件套(游园,公厕,家长等候区),均不在本次施工实施范围内。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招标文件P11提到“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规定需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招标文件其余部分规定盖章的仅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招标文件其余部分规定签字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即可”,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相关承诺(例如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承诺及盖章即可。 答:是的。 2、根据招标文件P51,“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提到的人员岗位,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岗位相关人员,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如需明确人员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请提供人员所需资料要求。 答:招标文件P51,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提到的人员岗位资料,可标后提供。 3、请问本项目信用评价和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是否可以放在投标文件第十章其他材料中。 答:上传至“信用评价等级承诺”节点中。 4、招标文件P81提到“投标人施工类业绩: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3亿元。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且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3亿元且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 此处的2个业绩是否指装配式业绩和非装配式业绩各提供1个?还是说只要满足其一提供2个均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装配式业绩和非装配式业绩各1个,也可为提供2个装配式业绩,所提供业绩须满足以上要求。 5、招标文件商务标“三、联合体协议书”中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具有资格,承担,请问具有资格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施工及设计资质,“承担 ”中能否填写:X%施工相关工作及X%设计相关工作。 答:可以。 6、投标文件中:四、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投标保证金,(一)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能否从投标文件中删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无法减免保证金,(二) 投标人减免保证金承诺函能否从投标文件中删除。 答:(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为示范性内容,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减免保证金承诺函无需提供。 7、招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我公司为100%高等院校全资办的设计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和部分设计组主要人员为学校任命委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 (3)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截图; 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8、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营销展示中心提供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但招标附件中只有营销展示中心单体方案图,未见其建筑、结构初步设计文件。 答:本项仅提供建筑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其余专业相关图纸请投标人自行深化。 9、请提供地质报告以确定营销中心单桩承载力及桩长。 答:详细补疑2。 10、营销中心之间的连体造型后期也应该需要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且中间需要在适当位置布置钢柱,本次设计是否考虑? 答:本次设计应考虑。 11、招标文件第二章P10页,1.3.2第2条,2023年9月17日前,项目首开区楼栋须完成一层结构施工。请问:项目首开区指的是哪些楼栋? 答:首开区为A-2#、A-3#、A-4#楼、A-5#楼。 12、请问:设计文件有没有页面排版、字体和篇幅要求?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3、招标文件第二章P10页,1.3.2第2条,2023年9月17日前,项目首开区楼栋须完成一层结构施工。而招标文件第二章P23页,3.7.1章节第6条中,为了满足工期,施工时要求各单体同步施工。前后矛盾。请问:本项目是分批次施工还是各单体同步施工? 答:本项目分三批次施工;其中第一批次包含楼栋为:A-2#、A-3#、A-4#、A-5#;第二批次包含楼栋为:A-1#、A-6#、A-7#、A-13#;第三批次包含楼栋为:A-8#、A-9#、A-10#、A-11#、A-12#。 14、招标文件第二章P40页,10.16章节第20条,项目需采用盘扣式脚手架。请问:外架是否能用普通钢管脚手架? 答:不能。 15、为了保证内容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同时相应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页码的要求(50页内),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99页目录能否修改为:一、承包人建议书;二、承包人实施计划;三、其他内容? 答:可以,投标人自行考虑。 16、请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答:项目须获得“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 17、问:营销展示中心为异形,请提供方案的su或其他三维软件模型? 答:详见补疑2。 18、问:营销展示中心的方案条件图中剖面中为钢梁,内部主体结构可否采用混凝土结构? 答:主体结构按钢结构设计,请参照投标技术文件结构专业要求。 19、问:施工业绩可否为联合体成员(施工方)单位业绩? 答:联合体成员各方单位业绩均以认可。 20、招标文件P87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最多不超过50页,请明确技术标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是否计入此50页内? 答:不计入。 21、招标文件P87字体图片要求未明确图片颜色,请明确技术标投标文件中图片是否可采用彩色图片。 答:可以采用彩色图片。 2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二、分项报价清单备注详见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但3.2.5(1)中明确:投标时只需报出投标总价。投标平台上传系统中有“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清单”,是否矛盾?且降幅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如何做到分项子目报价与总价同比降幅?是否仅填写“投标总报价”即可? 答:只需报投标总价,分项报价清单投标阶段可不填写。 23、我单位若全部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则三、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无需上传还是上传空白页? 答:若全部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则本表无需上传。 24、技术负责人是否中标后配备? 答:详见补疑2 25、招标文件P141节点支付中显示所有单体验收合格并取得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付至合同价款85%,而P144显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前,工程款只能支付到核定已完工程价款的80%,请问两个付款节点在时间上是否存在先后冲突? 答:以P141页付款时间节点一览表内付款比例为准,即达到“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合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节点,付款至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85%。 26、招标文件P86-87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仅有施工组织设计和营销展示中心施工图设计。但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制作软件中含有“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请问该模块是否需要上传内容? 答:需要上传。 27、请提供场地周边临水接入点位置及管径大小、临电接入点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场地周边临水接入点位置及管径大小、临电接入点位置及容量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8、招标文件P86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与P22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中目录章节内容不同,以哪个为准? 答: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请放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 29、我单位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按基本户银行要求,须在投标保函格式第三项“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后加“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正本,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不改变保函实质性内容,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30、招标公告中“2.11质量标准:合格”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创优目标”中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在填写投标函时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函填写“合格”即可,“创优目标”中要求的为质量标准、目标及其他要求, 31、按照招标公告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未明确要求业绩已完或在建,是否已完或在建业绩均可? 答:已完或在建业绩均以认可,详见补疑2 32、本项目资格审查中未提及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请问是否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也是同P51附表二中人员一起由中标后提供? 答:详见补疑2。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已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后续补疑。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51-62662790、6900889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773、66223831 2023年6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