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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143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BGZ01439) 一、投标疑问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请问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中包含雨污分流工程,且此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此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经查询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自2020年以来获奖名单,安徽省项目名称内含有雨污分流工程的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仅有一个,不具有竞争性,请问某个排水管网工程中包含雨水管网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且这个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是否也能满足额外加分的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 分。” 请问,我公司提供合同中包含雨污分流的改造项目获得安徽省工程勘察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4.项目招标建设内容为:对小区和接驳区域的市政管网的雨污混接和排水管涵质量问题进行二次复核,新建、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等。 关于施工及验收规范: (1)建设部《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审规定》及《补充规定》;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 施工及验收规范内容为: 1.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包含施工降排水、沟槽开挖及支护、地基处理、沟槽回填)。 2.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3.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等施工规范内容。 请问:我方提供业绩为截污支管网,施工承包内容与《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一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截污支管网业绩中截污支管网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6.请补充合肥市包河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图纸、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含流域一期工程)相关成果、区域内涝治理等相关工程调查、周边地形图。 回复:已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及图纸。初步设计文本请投标人从工程补图端口下载并查看。 7.根据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请问建筑安装(非国有)、建筑电气(非国有)、建筑机电安装等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职称证书提供非国有或非社会化的职称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本工程投标人业绩中规定“须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规定“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二者范围明显不一致,业绩仅要求包含排水管网业绩即可,荣誉却限定仅雨污分流工程,存在以特定业绩限制投标人的可能。 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要求有两类获奖,分别是“建筑项目”和“雨污分流工程”,后者明显限定范围非常小,如若仅考察投标人设计实力,完全不需要限定为雨污分流工程,亦存在以特定业绩限制投标人的可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招标人需结合工程建设内容和资质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我方建议可将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改为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建筑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 分。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9.本项目(合肥市包河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标段)要求设计单位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请问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为污水治理工程获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0页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请问:我单位完成的“某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获得由“市级勘查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XX市建设工程XX杯(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中荣获三等奖”,若我单位提供此奖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小区和接驳区域的市政管网的雨污混接和排水管涵质量问题进行二次复核,并补充溯源、调查、检测(含病害检测、CCTV管道检测、QV检测等)、测绘、物探、流量监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及审查、新建、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等, 关于施工及验收规范: (1)建设部《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审规定》及《补充规定》;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 施工及验收规范内容为:1.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包含施工降排水、沟槽开挖及支护、地基处理、沟槽回填)。2.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3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等施工规范内容。 疑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请问:我方提供业绩为截污支管网,施工承包内容与《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截污支管网业绩中截污支管网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1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请问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为污水管网类改造,且此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此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的第2条修改内容。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 15 分 商务文件: 5 分 报价文件: 80 分 现修改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 5 分 商务文件: 15 分 报价文件: 80 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奖项荣誉 5 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建筑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雨污分流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本项最高可得5分。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现修改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5 分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建筑或市政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一个奖项得2.5,本小项最高可得2.5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本项最高可得5分。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中——(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o不适用 þ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o不适用 þ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2)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龙川路99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3年07月21日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