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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2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152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2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BGZ01522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请问:我方提供业绩为截污支管网,施工承包内容与《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9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截污支管网业绩中截污支管网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2.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排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的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要求,但需同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3.1.7 第四条 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于第二条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内容成员方的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内容成员方的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是否可以明确房建和市政占比?

答:详见模拟清单另原招标公告中“(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系指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房建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房建施工工程量的30%;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市政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市政施工工程量的30%。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修改部分详见本项目变更部分。

4.我单位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能否承接本项目市政专业设计任务?

答:可以承接。

本项目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

诚信履约

5

......

2.①获得安徽省或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建筑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4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安徽省)A级信用等级(合肥市)1分;4A级以下信用等级(安徽省)A级以下信用等级(合肥市)0.8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获得安徽省或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4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安徽省)A级信用等级(合肥市)1分;4A级以下信用等级(安徽省)A级以下信用等级(合肥市)0.8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

”变更为“

诚信履约

5

......

2..①获得安徽省设计信用等级情况:4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安徽省)得2分;4A级以下信用等级(安徽省)得1.6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②获得合肥市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建筑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级信用等级(合肥市)得1分;A级以下信用等级(合肥市)得0.8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获得合肥市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级信用等级(合肥市)得1分;A级以下信用等级(合肥市)得0.8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

......

”。

2.本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分摊。”现变更为“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联合体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房建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房建施工工程量的30%;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市政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市政施工工程量的30%)分摊。

请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包河大道118号

   编:230000

人:余工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000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附件: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2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