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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休宁路(西二环-翡翠路)建设工程供水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153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休宁路(西二环-翡翠路)建设工程供水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GZ01535

 

一、延期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8141100”,现延期到“202381711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8141100”,现延期到“2023817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11号开标室。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 招标文件:第50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第二类(2)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因原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集约合并办公,原查网站注销,且原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原职权无法盖章,能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里面的查询网址和截图用以证明业绩达到条件(2)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 1:自 2018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须具备以下条件:单个合同中具有口径不小于 DN1400,且 DN1400 及以上口径管道累计长度不小于 1500 米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输送介质须为自来水或原水)。 投标人业绩2:自 2018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单个合同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单个合同中具有口径不小于 DN800,且 DN800 及以上口径管道累计顶管长度不小于 300 米供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疑问: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业绩1和投标人业绩2的要求,是否必须分别提供两个符合的业绩,若我公司提供1个业绩且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1和投标人业绩2要求的,是否仍符合文件要求。

答:符合。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38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附件:2023BFFGZ01535-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