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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高新区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GGZ0186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二期项目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GGZ01869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投标函中质量标准是否只需填写“合格”即可?
答:是。
2.业绩资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由地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
3.北京市有关于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北京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4.在诚信履约关于综合实力认定成果中,获得非企业注册地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相关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了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公布单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5.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布的“建筑业 AAA 级信用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6.我单位获得的不同年度,同一机构颁发的认定结果是否可以分别认定?是否可按2个荣誉计入?
答:可以分别认定。
7.2022年9月14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工程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请问在该表彰内排名前50的企业是否满足综合实力认定的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8.招标文件中第八章“诚信投承诺书”中的投标人是否可以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且仅盖牵头人单位章?
答:可以。
9.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我司获得企业注册地的省级行业协会(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颁发的建筑工程先进企业,获得该称号的仅有 14 家单位,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10.投标文件软件版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的客观分节点填哪些内容,是否可放入“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如有)”、“投标人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情况表(如有)”等内容?
答:“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如有)”无需上传,可以上传“投标人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情况表(如有)”等内容。
11.招标文件中第八章“诚信投承诺书”内容是否可以放在软件版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节点中?
答:可以。
12.“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如有)”该项内容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不是评审项,是否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或者直接不附此项内容。
答:无需提供。
1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如有)”该项内容是否可以不在施组中体现,直接放入软件版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此项中?
答:可以。
14.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15.我公司为联合体投标,请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编制人是否可以为联合体成员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
答:可以。
16.001-运用库【土建】清单第22项空调冷凝水沟,项目特征说明中仅有砌体、盖板、防水。详图做法中的混凝土部分是否包含在该项清单中,是否另行开项计量与计价。
答:本项目不涉及该项清单。
17.037-土石方工程【轨道】清单中19项挖沟槽土方项目特征中“1、部位:电缆沟、排水沟、电缆暗涵等土方开挖,含工作面及放坡”的“工作面及放坡”部分的工程量是包含在清单工程数量中还是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
因站场路基中的余方弃置控制价与其他管沟、基础的余方弃置控制价均相同,是否理解为放坡与工作面的工程量是计算在清单工程量中的。同理:其他涉及到放坡和工作面的项目,如挖基础土方、回填方、挖沟槽土方等,是否均在工程数量中包含放坡与工作面的工程量。
答:本项目不涉及该项清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32650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3年9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