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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光伏产业园220kV电站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FEGZ0195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光伏产业园220kV电站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EGZ01953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1.招标文件P3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调整为“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施工负责人,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招标文件P135页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最高限价、计价及结算原则:“(2)建场费及其他措施费包括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输电线路走廊清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前期工程费包含环评及验收费用、水保及验收费用、通航河道评估费用、跨越高速公路补偿费、跨越通航河流补偿费、初步设计评审费无人机租赁费、跨越高速公路措施费、跨越通航河流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等。”调整为“(2)建场费及其他措施费包括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输电线路走廊清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无人机租赁费、跨越高速公路措施费、跨越通航河流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等。”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最高限价、计价及结算原则”中,请明确“110kV临时变电站租赁”的拟定租赁期限,若因非正常施工原因而造成的租赁期限的延长,租赁费如何计取? 答:110kV临时变电站租赁费1000万元(暂定租期5个月,结算按200万元/月固定单价包干,租赁期超出整月部分,不超过15 天按半个月计,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最高限价、计价及结算原则”中,请明确勘察设计费的结算原则,是否为投标单位报价总价包干? 答:是。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最高限价、计价及结算原则”中,请明确“建场费及其他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的结算原则,是否为投标单位报价总价包干? 答: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肥西县西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联 系 人:陈刚 电 话:0551-688969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3年09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