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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无水居民住宅小区维修工程(望湖、常青、芜湖街道)施工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3BFBGZ0199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无水居民住宅小区维修工程(望湖、常青、芜湖街道)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BGZ01995 各投标人: 1.我公司承接城中村、棚户区及安置房改造项目,合同内未体现老旧改造小区几个字,此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示:本项目所要求的老旧小区消防工程是指在原有老旧小区基础上进行的消防改造工程,非新建工程。 2.业绩反映评审因素“民用建筑”需要具体在业绩资料中有哪 些字眼体现?研发用房是否属于民用建筑? 回复: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等。 3.招标文件P62: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8分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 万元的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老旧小区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疑问: 评分要求老旧小区消防业绩是否范围限制过窄,能否改为: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控制价)×0.7)1500万元的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老旧小区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或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控制价)×0.7)1500万元的民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回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老旧小区消防工程施工业绩的。请问老旧小区如何界定,我公司承接城中村、棚户区及安置房改造项目,合同内未体现老旧改造小区几个字,此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示:本项目所要求的老旧小区消防工程是指在原有老旧小区基础上进行的消防改造工程,非新建工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3年9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