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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繁华学校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JGZ0218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繁华学校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JGZ0218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内容: 1.请问人工费单价按多少执行? 答:最高投标限价按2023年第10期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刊登的人工信息价执行。 2.请问该项目招标是否有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如果有请提供。 答:已提供。详见最新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其中第4条补偿收缩混凝土C35P8(泵送)按585.14元/m³为基准单价执行、第13条综合工日的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5%”表述有误,应为“±5”。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名称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招标文件要求体现联合体各成员方名称的,其余资料投标人名称可以仅填写牵头人。 4.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可以。 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分别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省住建厅的企业综合实力30强,是否分别可作为2个综合实力认定? 答:可以。 8.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请问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分别予以认可? 答:可以。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项目最新版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发01996合肥市繁华学校定稿版.zip》已于2023年10月10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清单文件通道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以此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10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9、66223831 2023年10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