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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珠江路产业园南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3BFJGZ0215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珠江路产业园南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JGZ02156

 

各投标人:

    根据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1.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布的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结果是否符合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答: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条诚信履约栏载明:

“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

2.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结果是否符合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的企业信用等级结果是否符合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的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符合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可以。

6.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

7.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详细评审业绩、投标人获奖荣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8.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文件发放的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条投标人奖项荣誉栏已载明,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9.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文件发放的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工地类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①“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是否等同于国家级奖项予以认可?②若认可,“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截图是否只需查询中国建筑业协会即可?

答: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条投标人奖项荣誉栏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均已载明,请投标人仔细研读。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我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分别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省住建厅的企业综合实力30强,是否分别可作为2个综合实力认定?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请问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省优秀市政施工企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分别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1回复。

12.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未做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填“/”上传至客观节点4即可?

答:可以。

13.投标人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情况表没有对应模块是否上传至客观节点5即可?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14.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模块中客观节点6、7、8如无资料上传,是否填“无”即可?

    答:可以。

    15.报价文件投标格式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中第三行投标范围为空白,请问此范围应如何填写?具体指的是施工总承包范围还是资产残值预评估报告中列出的范围?

答:建议填写:“全部”或其他合理标识。

16.各工程量清单中的钢筋直径描述均为区间,

 

而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却是具体数值,请问如何对应?

 

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按已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执行。

17.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于2023年10月3日重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中德合作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晁经理

     话:0551-635085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2023年10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附件:2023bfjgz02156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