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北部片区支路网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LGZ0242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北部片区支路网施工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3BFLGZ02429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技术文件部分,招标文件中没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模块内容和格式,请问在投标软件制作系统该如何上传?是否格式自拟?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2.《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未在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14”为准? 答: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需上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3.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要求,在投标制作软件中无对应上传位置,请明确。 答:投标人可根据需要上传至投标软件制作系统“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任一节点中。 4.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商务文件)”给定格式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函”略有不同,请问是否还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函”?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无需重复放。 5.投标制作软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款表”,在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无相关内容。是否可以格式自拟,填写“无”? 答:可以。 6.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文件)”给定格式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略有不同,请问是否还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无需重复放。 7.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有***道路及综合管廊业绩,合同中市政道路的合同额超过5500万元,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业绩合同中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且市政道路工程对应合同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予以认可。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199号 联系人:祝工 电 话:0551- 656990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3年11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