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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4年蜀山区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EPC)
原项目编号: 2023BFSGZ0251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4年蜀山区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EPC)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SGZ02513 各投标人: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请问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厅发布的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企业注册地所在省住建厅出具的“关于认定****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秀的函”是否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关于认定****企业综合实力为优秀的函”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 2、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截图是否符合要求? 答:予以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3.7.3已阐明。 4、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答:可以。 5、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 6、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的通知”,因目前只公布入选工程名单,官网暂未发布表彰决定文件,请问我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官网查询的此名单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单位获奖项目为施工总承包中标项目,但获奖证书写的是参建获奖,投标时同时附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河路46号 联系人:郑章文 电 话:0551-65987520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930 2023年1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