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附属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3BFFGZ0262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GZ0262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1.请问我司项目经理业绩换过人,这种业绩是否认可为竣工单上的项目经理业绩? 答: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2.我单位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室外工程施工业绩,问是否符合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答: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人业绩加分项: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4分,满分4分。该业绩是否指单项合同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不少于2000元,如何证明?业主开具其工程造价证明还是投标工程量清单? 答:(1)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予以认可。(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4.请问在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问:我单位业绩为***项目市政景观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证书内容中有绿化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予以认可。 5.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我单位有一项目经理业绩为旅游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内容含:场馆、休闲活动空间、室外铺装、景观绿化、安装等,开有业主证明证明项目含园林绿化2500万元,请问我单位此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予以认可。 6.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2.6建设规模”和第四章合同协议书中“5.工程内容”中的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m3/d。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1-7楼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75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3年12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