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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CF202211地块琥珀尚阳里项目供配电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0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CF202211地块琥珀尚阳里项目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1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 在第二章投标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此项目主要内容为供配电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使用机电工程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补疑2回复内容。

2.“长丰县 CF202211 地块琥珀尚阳里项目供配电工程项目”概算2400万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3000万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而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已经超出标准规定。另外,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而本次招标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此要求严重超出并且偏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因根据项目的特殊性适当提高招标要求,但不能严重偏离招标规则、缺乏公平竞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同时要求都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提供“具备机电或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为一般民用建设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属于大型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补疑2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22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附表1招标文件补疑1“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第4条修改如下:详见附件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潘工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75

2024年1月1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8日

附件:2024BFFGZ00010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