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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NGZ003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NGZ00310) 一、涉及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91页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人工、 钢材、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市场价格波动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不调整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文要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应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建议该项目增加以下可调整材料:砌体、预拌砂浆等按文件进行调差,调差幅度±5%。 回复:调差内容不予修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招标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1时00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根据招标文件补疑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3月08日10:00”。 请问计划开工日期是否顺延?请明确具体计划开工日期。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4年4月1日”。 3.招标文件P66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请明确项目经理业绩具体数量。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1(1)项目经理业绩中“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数量进行评审: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表述修改为“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数量进行评审: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的为优良(应赋100分);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二、涉及清单控制价 1.招标文件补疑中第4页,(二)暂定项目:第 2 条本项目按业主要求,暂列金额为100万元,计入土石方工程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请问该暂列金额是否为不含税金额,税金另计?请明确。 回复:暂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税金另计。 2.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误差较大,建议工程量复核并进行调整。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 砌体 混凝土 钢筋 模板 外墙保温 幕墙 空心楼盖板砼 1 2#实训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770.81 3779.03 701.54 17582.77 4105.04 79.01 459.66 我方核实工程量 864.94 4244.63 785.12 19715.75 4601.75 102.59 565.78 2 3#实训楼(土建) 清单工程量 1515.76 5544.09 1117.61 25512.63 4723.32 350.46 1415.58 我方核实工程量 1697.83 6221.15 1252.51 28602.03 5294.53 399.94 1686.55 3 1#学生公寓(土建) 清单工程量 714.52 1635.52 230.56 10232.58 3369.84 我方核实工程量 800.39 1833.35 257.87 11492.75 3777.73 4 2#学生公寓(土建) 清单工程量 661.64 1505.57 219.99 9229.75 2794.58 我方核实工程量 741.12 1687.41 247.94 10234.02 3132.66 5 4#学生公寓(土建) 清单工程量 684.58 1262.66 208.04 8564.86 2493.10 我方核实工程量 766.98 1414.71 233.21 9618.33 2824.85 6 5#学生公寓(土建) 清单工程量 661.64 1648.44 240.93 9339.51 2794.58 我方核实工程量 742.44 1850.88 270.59 10488.64 3137.94 7 6#学生公寓(土建) 清单工程量 714.52 1845.08 263.28 10869.08 3369.84 我方核实工程量 801.91 2068.67 295.37 12207.29 3783.85 回复:经复核,2#实训楼(土建)、3#实训楼(土建)、1#学生公寓(土建)、2#学生公寓(土建)、4#学生公寓(土建)、5#学生公寓(土建)、6#学生公寓(土建)工程量无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825636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02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