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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区阳台水改造及内部雨污水分流二期项目-文锦新城等10个小区雨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4BFJGZ0096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区阳台水改造及内部雨污水分流二期 项目-文锦新城等10个小区雨污水改造 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GZ0096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1.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信息价采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月份,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文件10.16栏(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 2.本项目关键人员更换现执行以下条款: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注册建造师) ,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合同解除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递达承包人时生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由承包人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确需更换的,须书面报请发包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注册建造师) 的,承包人应承担 20 万元的违约金。 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技术负责人(总工) 及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必须在整个施工工期内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合同解除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递达承包人时生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由承包人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确需更换的,须书面报请发包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更换技术负责人 (总工) 的,承包人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各专业负责工程师的,承包人应承担 5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万元 。 3.本项目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技术规范。 4.本项目参考品牌不得少于三个(详见招标文件),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如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如有(可放置于报价文件封面节点)提供参考格式如下: 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第 页共 页 品牌参考表(如要求)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备注 投标人选定品牌 1 2 3 …… 注: 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2)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参考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招标项目澄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5.合同专用条款5.2.3不含第三方图纸审查。 6.本项目询价确定的价格也执行报价优惠率结算原则。 7.本项目定标因素资质等级予以删除。 8.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一、投标函重要说明已载明本项目投标需同时提供系统投标函和招标文件报价文件一、投标函,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38789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2024年5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