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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FGGZ0122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补疑1

2024BFGGZ0122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我司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2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业绩相关指标及提供的资料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提供该业绩是否认可?该业绩相关面积及金额等指标是否按照整体合同进行认定?

答:予以认可,按照整体合同进行认定。

2、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详细评审业绩是否不需要竣工业绩,不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答:详细评审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到业绩证明资料包含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P71页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中的2019年1月1日以来的要求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本项是否要求竣工业绩?如要求竣工业绩,该项时间是否修改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4、业绩资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由地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图纸有补充,补充文件名为“南岗加速器南区补充图纸及图纸目录”,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对应调整,文件名为“【补】发 2024BFGGZ01223 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3、招标文件第92页的“1.1 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更正为“1.1 本次评标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4、招标文件第71页“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项调整为: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含有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含有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注:

1)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业绩评审表中顺序前2个业绩,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

2)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得作为本项评价因素。

3)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提供。

4)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两个要求时,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取。

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0551-6532651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4年6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

附件:2024BFGGZ01223补疑1.pdf 附件:南岗加速器南区补充图纸及图纸目录.zip 附件:【补】发2024BFGGZ01223合肥高新区南岗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南区)工程总承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