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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2024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YGZ0149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2024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YGZ01492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请问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回复: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和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业绩,请明确?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可按照“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分别计分。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改造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装饰改造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装饰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评审因素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改造业绩。 我公司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为学校教学楼装修改造项目,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评审因素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5、本项目要求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改造业绩”。我单位有以下类型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1)某公共建筑改造升级工程。 (2)某公共建筑改造升级工程由两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承建,如项目造价为3000万元,我方出具投标联合体协议并任务划分清晰,我方占整个项目总工程量的55%,即我方施工造价为1650万元。 回复:对于上述(1)和(2)类型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评审因素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6、请问,本工程暂定金额5万元是否需另外计取税金? 回复:是的,5万元不含税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合肥市裕溪路1619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1-628378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05;66223831 2024年7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