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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152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派河截导污调蓄湖泵站扩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01522) 一、投标人疑问: 1.针对商务文件评分项目中奖项要求:承揽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近5年内获得一个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黄山杯等)的得1分。 注:(1)近5年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Home/)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61.190.26.79:5000/)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工程获奖”的详细信息包括奖项级别、颁奖单位、颁奖时间等。 请问:作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承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或epc项目获得的奖项或荣誉,符合评审因素中的奖项要求吗? 回复:作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若提供承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或epc项目获得的奖项或荣誉,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认为符合评审因素中的奖项要求。 2.招标文件第64页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获奖评分标准表述为承揽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近5年内获得一个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黄山杯等)的得1分。 请问安徽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是否应予认可? 回复:“安徽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属于“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认为符合评审因素中的奖项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 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51-651917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280 2024年07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